在公文写作中,”决定”、”决议”、”命令”和”函”是常见的文种,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用途和特点。判断这些文种是否属于平行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定义与用途
-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 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 命令: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平行文的特点
平行文是指在同一级别或者同等地位的机关、部门或单位之间相互行文。判断是否属于平行文,主要看以下两点:
- 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是否属于同一级别或同等地位。
- 行文目的是否为相互商洽、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三、判断方法
分析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的关系:
- 如果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属于同一级别或同等地位,则可能属于平行文。
- 如果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不属于同一级别或同等地位,则不属于平行文。
分析行文目的:
- 如果行文目的是相互商洽、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则可能属于平行文。
- 如果行文目的是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则不属于平行文。
四、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些案例,帮助您更好地理解:
案例一: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由于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属于同一级别,因此该决定不属于平行文。
案例二:省教育厅向省财政厅申请拨款。由于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属于同一级别,且行文目的是请求批准,因此该函属于平行文。
案例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命令》。由于市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的内设机构,与市政府不属于同一级别,因此该命令不属于平行文。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判断“决定”、“决议”、“命令”和“函”是否属于平行文,需要从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的关系以及行文目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