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初部署与目标设定
1.1 工作开局
2021年,辽宁省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年初即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方向。辽宁省公安厅提出了“忠诚担当、奋发有为、平安护航”的工作要求,强调要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保障全省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1.2 检察机关重点工作
辽宁省检察机关则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展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法治轨道前进。
二、关键节点回顾
2.1 2月: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辽宁省公安和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强化疫情防控责任,依法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稳定。
2.2 5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辽宁省公安和检察机关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取得阶段性成果。
2.3 7月:全国公安工作会议
辽宁省公安机关参加了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2.4 9月:平安建设
辽宁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5 11月: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
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成效展示
3.1 破案成果
2021年,辽宁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x起,同比上升y%,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
3.2 执法司法公正
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其中,x起案件判决生效,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3.3 服务群众
辽宁省公安和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服务。
3.4 深化队伍建设
加强公安和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四、展望未来
2021年,辽宁省警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辽宁省公安和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努力开创警检工作新局面,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